酒后扰民还咬伤民警!三明一女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!
女士深夜独自一人游荡街头本身存在危险,民警出警救助,当事人却酒后任性,让酒后受助演变为一出酒后胡闹的悲剧。
8月2日凌晨,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国税局门口受困,需要帮助。立即赶至现场的值班民警在国税局附近搜寻后未发现该女子,再次联系该女子后,对方又称自己在时代广场。
民警赶往现场
民警随即赶往时代广场,最终找到了报警女子。报警人满口酒气,对现场民警称有人欠她钱,警察要帮她去要钱。
民警告知女子,个人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,相关困难可以到法院走诉讼渠道解决。可该女子不听劝解,扬言民警要是不管,她就要去找欠债人打架。
现场规劝无效后,为防止女子出现意外,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。
在派出所,民警核实了其身份,并继续做其思想工作,帮助她醒酒。在近1个小时的劝说后,该女子逐渐清醒,拒绝了民警的帮助,离开了派出所。
2时30分许,城关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报警:国土资源局宿舍楼有一个女子在挨家挨户的敲门扰民。
在现场,报警人反映敲门女子刚离开。民警立即沿河滨北路巡逻寻找该人,并在农业局楼下发现一女子正在破坏一商铺的大门。民警迅速下车制止,发现对方就是此前报警的女子余某某。
民警随后将余某某传唤回派出所,路途中余某某大声辱骂民警,并趁民警不备,将民警的手臂、手指咬伤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余某某深夜酒后扰民,拒不配合民警执法,还暴力伤害执法民警。接下来,她必须付出接受法律惩罚的代价来彻底“醒酒”了。
为防止商铺被盗,民警受伤后还不忘联系商铺主人前来查看情况,无果后,主动修缮受损门锁。
目前,余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,已被明溪警方刑事拘留。
冲动是魔鬼
饮酒应适度
为警方的善后处理点赞!
来源:明溪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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